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。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,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,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、拆解、销毁等处理,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: 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; (二)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; (三)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; (四)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; 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,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,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; (六)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; (七)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,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,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; (八)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,中、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,重型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行驶70万千米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。
报废车的蓄电池含有大量的铅、硫酸等有害物质。如果处置不当,铅会通过雨水冲刷等途径进入水体,造成水污染。铅污染的水体不仅对水生生物的生存构成威胁,还会通过饮用水和食物链进入人体,损害人体神经系统、血液系统等,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。
在拆解处理环节,企业根据车辆类型和零部件特点,制定科学合理的拆解流程。对于大型回收企业,通常配备先进的自动化拆解设备,如汽车拆解流水线、液压剪切机等,提高拆解效率和质量。在拆解过程中,严格按照环保要求,对废油、废水、废气等污染物进行收集和处理,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。
在资源销售环节,企业将拆解后的可再利用零部件、金属材料、塑料等分类销售。可再利用零部件经过检测、修复后,销售给汽车维修厂、二手车市场等;金属材料销售给钢铁厂等冶炼企业;塑料等非金属材料销售给塑料制品加工厂。通过构建完善的销售渠道,实现资源的价值化,为企业创造经济效益。